产品介绍
参考航班
去程:厦门/吉隆坡MH391 (1425-1910)转
吉隆坡/新加坡MH609 (2305-0010+1)
回程:吉隆坡/厦门MH390(0850-1320)
费用说明
购物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药油百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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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钟 |
¥ 0.00 |
| 新加坡珠宝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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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钟 |
¥ 0.00 |
| 土产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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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钟 |
¥ 0.00 |
| 乳胶展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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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钟 |
¥ 0.00 |
费用包含
1、酒店:行程表上所列酒店及旅游酒店税;(以两位成人共用一房为原则)
2、膳食:行程中所示用餐;(境外团队用餐以中式餐饮为主,各地也会安排一些当地的风味餐。团餐以吃饱为主,但口味未必完全合乎理想,敬请游客见谅。安排自助餐时,请注意节约,吃多少拿多少,切勿浪费。)
3、交通:采用专车,及行程内所列之各种交通工具。
4、门票:行程表内所列各项游览项目及第一门票。
5、机票:全程国际机票、机场税、保安税、燃油附加费;
6、导游:全程领队、当地导游服务;(境外各段导游按固定标准接待,在讲解景点时一般采取“集中讲解、分散活动”的原则。各国导游大部分都尽忠职守,但由于东南亚各国国民素质不尽相同,导游员的文化素质修养亦参差不齐,讲解内容和思想上很容易与我们的想象有出入,这是很容易理解的。因此,若有部分导游表现不尽人意或较差,请团友多加包涵,并请立即给领队或组团社反映情况。)
7、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费用不包含
1、当地酒店单人房间差(RMB:1500元);
2、不含离境税+酒店税共计1280元/人,随团费缴交;
3、不含马来西亚导游小费100元/人,现付当地导游;
4、酒类、汽水、洗衣、电报、电话及其他一切私人性质之费用;
5、因罢工、台风、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交通延阻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所导致的额外费用;
6、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额外费用;
7、如因游客滞留境外所产生的费用由游客自行承担;
8、出发地至厦门机场往返交通费用。
9、不含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失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10、不含服务项目未提到的其他一切费用,例如特种门票、商家经营的水上活动项目、各种特色表演秀等。
11、不含航空公司临时上涨的机票价格、燃油附加费。
12、不含根据国际惯例需支付的服务人员小费。
13、旅游意外人身伤害险(建议自行购买)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1、健康说明:本次长途旅行,时间长、温差大,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注意事项。游客在充分了解旅途的辛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下,确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后方可报名参团。因个人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现有的保险公司责任险和意外险条款中,此种情况也列入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旅行社为非健康医疗专业咨询机构,无法判断游客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游客在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游客已经了解本次旅行的辛苦程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并征得专业医生的同意。①报名时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请咨询医生是否可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因自身疾病而引起的后果,游客自行承担责任;出团前游客需签字确认《旅游者健康状况确认书》及《免责声明》;②游客出现急症请主动通知工作人员,旅行社将协助游客就近送往当地医疗机构检查治疗;③有听力、视力障碍的游客需有健康旅伴陪同方可参团;④个人有精神疾病和无行为控制能力的不能报名参团。
2、安全防范:旅行社的导游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法为游客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待游客报名时已经充分告知本行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对游客身体健康的要求,旅游活动中游客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保管好个人财务,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退改规则
以实际产生的费用为准!
温馨提示
以出团通知书的温馨提示为准
签证材料
签证注意事项:
1、护照有效期达6个月以上并有3页以上空白签证页(日期以归国当日计算)。
2、港澳台人士请自备出国境所需的证件(如回乡证或其他出入境时使用之有效证件)、签证及有效签注。
3、外籍人士请自备出国证件及有效签证,并自备出入中国的多次有效签证。
4、如因客人自身原因被拒绝入境,与旅行社无关,我司将尽力协助申请人回国,费用由申请人自付。
5、若游客自备好第三国签证,且无出入境记录的,造成将要前往目的地国家无法出入境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客人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