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说明
购物点
| 名称 |
服务标准 |
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 阿胶厂 |
|
120分钟 |
¥ 0.00 |
费用包含
1、住宿:2 晚景区内 5 钻民宿 ,2 晚高标高评分市区 5 钻酒店 ,聊城 1 晚当地四钻希尔顿酒店 ,含豪华自助早餐,因高标酒店不设三人间或加床,因此出现单男单女需补房差:
▼全程单房差:1200元/人;
参考酒店:
聊城:聊城东昌希尔顿惠庭酒店或同级;
台儿庄:城里有月光·泊岸酒店(台儿庄古城复兴广场店)或同级;
曲阜:曲阜尼山鲁源酒店或同级;
泰安:泰安富力万达嘉华酒店(泰山国际会展中心店)或同级;
济宁:济宁富力万达嘉华酒店或同级 ;
备注:由于高标酒店规定,不可指定标间/大床,以前台安排为准,敬请须知!
2、用餐:行程中含5早8正,酒店内含早餐,正餐50元/人,特色餐60元/人;十人一桌八菜一汤(若不足10人一桌,则相应减少菜量),行程中所附菜单会根据季节、时令等因素有部分调整。山东地区餐饮风味、用餐条件与您的家乡有一定的差异,大家应有心理准备;
3、用车:当地空调旅游车(按团队实际人数提供);
跟团期间的用车,按照实际参团人数安排交通车辆,座位次序为随机分配,不分先后,保证1人1正座,自由活动期间不包含用车;
4、门票:行程中景点首道门票以及备注所含的项目门票,不包含行程中未含的或其它个人消费;
5、导游:专业地陪导游讲解服务;
6、交通:泉州-徐州-泉州往返机票,含订票费;
(报价不含航空意外险,不含延误险及机场接送费用;涉及到出机票,名单请正确核对,以免产生损失,一旦出票不得签转、更换退票(含机场建设费燃油税)。出票时,若为失信人员,机票款全损失,请注意提前告知客人)
7、温馨提示:在不减少行程景点的情况下,具体行程先后顺序以实际排房为准!
费用不包含
一、团费不含:
* 不含单房差;
* 客人自行前往动车站或机场,不含出发地至动车站或机场的往返接送费用;
* 景点内小门票;
* 行程外的自费项目及私人所产生的个人费用等;
* 由于不可抗拒原因而需要变更行程时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航班延误或取消、车辆故障、交通意外等)。
二、购物安排:
序号
城市
购物店名称
参考时间
1
聊城
阿胶厂
约120分钟
1、自由参观,自由选购(如游客中途脱团,团费不退并补500元/店)。
2、购物店以当地安排为准,行程中涉及景点、博物馆、餐厅内设立的购物场所,均不属于旅行社指定购物点,客人遵从自愿参观自愿购买原则。
三、全程推荐自费项目,如下所示:
0推荐自费!
其他说明
预订须知
# 温馨提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因被限制出票及乘机,目前航空团队系统均为先支付后出票,且只有在支付后,点击出票时,才提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故请广大客户收客前,问清楚或者查询客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则因【失信被执行人】问题导致机票支付后,也无法出票,产生的损失,只能由【失信被执行人】自行承担,请理解。
● 失信人报名时,请报团时务必告知详情;如游客属于失信人而报团时没有向旅行社提前说明,因客人失信人身份未能出发,所产生的实际损失(机票、房费、车费、导服费用等等)需要由该客人承担。
● 在实际游览过程中我社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保证行程景点游览的前提下,在不减少游览景点和游览时间的前提下,对景点的游览顺序作合理的调整;
● 行程中赠游景点如遇景区特殊原因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无法参观,我社有权无偿取消赠游景点并通知游客;
● 行程中如有因特殊原因无法使用的正餐或门票的,由当地导游根据实际情况将未产生的费用现退给客人,客人签名确认。如果因客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其未产生的所有费用概不退还;
● 旅行社安排的旅游定点餐厅,团队餐质量有限,敬请游客体谅。旅游期间要合理饮食,不要暴饮、暴食或贪食。我社不提倡、不安排饮酒,并对游客因饮酒发生的意外不承担责任
● 行程中不包含未提到的其它费用:如小门票、游船(轮)、缆车、景区内电瓶车等费用;景区内环保车、小门票、收费的娱乐设施,最终以景区公布为准;
● 在旅游行程中,个别景点景区、餐厅、休息区等场所存在商场等购物场所,上述场所非旅行社安排的指定购物场所。本公司提醒旅游者根据自身需要,理性消费并索要必要票据。如产生消费争议,请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义务,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 本行程门票费用是旅行社团队协议价格核算,12 周岁以下按成人操作的儿童和持老人证、军官证、学生证、教师证等其他有效证件享受景区散客门票优惠的游客不能重复优惠,故团费不存在门票价格差异,无差价退还,如因旅行社原因未参观景点,涉及退票的,按照旅行社团队协议价格退还,不参照景点对外门票价格.敬请注意!
● 穿运动鞋或平底鞋(最好不要穿新皮鞋、高跟鞋和硬底鞋),请自备防晒用品,晕车药,常用的药品(预防感冒,腹泻等疾病)等;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以免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请不要在车内吸烟、吐痰或丢弃垃圾;旅途中不要过量饮酒,自由活动时,请结伴出行,不要走的过远,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有财物丢失,我社将协助处理.若自愿离团,不参加团队正常活动,组团社扣除实际产生费用后,将未产生费用余款(以旅行社团队价)退还,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离团期间安全问题由客人负责,并在离团前签订离团证明,如有问题我社将协助处理。
● 在旅游过程当中,我社对小孩和 60 岁以上游客不承担监护权,个人贵重物品由游客本人自行妥善保管;如若出现被偷、被抢、遗失事件,我社有义务协助游客寻找或报案等相应的补救措施,但不承担赔偿和相关的责任;
● 因是散客拼团,大交通等不确定因素较多,我社会根据全团抵达时间和进出港口合理调整景点游览的先后顺序,变更住宿地点(城市),保证不减少景点和游览时间;
● 行程中发生的纠纷,旅游法规定旅游者不得以拒绝登(下)机(车、船)、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除承担给组团旅行社造成的实际损失外,还要承担旅游费用20-30%的违约金。
● 对于客人在行程中反映的问题或投诉,我社会及时处理或补救;团队接待质量以客人意见单为准,如客人在当地无异议,请给出准确评价;所有投诉述求以意见单为主要参考依据。
温馨提示
(1)签定合同时请提供有效正确的身份信息,并于行程中随身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16周岁以下请持本人户口本正本原件)。证件遗忘或遗失或不在有效期内等原因造成的无法登机,无法办理入住酒店等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2)此产品为全国散客拼团,因其特殊性,根据具体航班,天气,路况,车次及不同的出发时间,住宿酒店,不同行程旅游者的衔接,由此可能造成等待情况;行程中约定时间均为预计,实际可能有一定误差。因任何公共交通引起的人身财产行程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无法出游的,我社需收取已产生费用,并收取业务预定损失,需换人参加的,需另签合同为准;出发后要求退团的,所有团款不退;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行程变化的,减少部分我社不予补偿,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3)各地宾馆设施均有差异,请游客入住时注意安全、防止滑倒,冬季老人洗澡时间不宜过长。请注意行程中上下车、行车中、酒店内、景区内、用餐点人身及财产安全(并照看好老人和孩子的安全);景区内禁止吸烟,请爱护公共环境卫生。
(4)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造成旅游者行程减少的,我社按未发生费用退还;造成滞留的,我社将协助安排,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5)行程中未经协商的擅自离团,视同旅游者违约,未完成部分将被视为自行放弃,我社不再退费,并不予承担旅游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正常的项目退费(门票,住宿)以我社折扣价为标准,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6)我社会对接待质量进行随时监控,请谅解散客拼团局限性,并就接待质量问题及时与我社沟通,以便及时协助解决;旅游者在离团前。
(7)请旅游者认真客观填写《旅游接待质量反馈表》,离团后反愦意见与本人签字意见相悖的,我社不予处理。